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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國家能源局發布中國—國際可再生能源署(IRENA)合作專項工作組換屆及擴容的公告,公開征集新一屆能源轉型、水電、太陽能、氫能、電網、儲能、風能、教育與青年8個專項工作組組長單位與成員單位。

氫能專項工作組聚焦綠氫標準制定及互認、國際氫能及裝備貿易等與IRENA開展專業合作,通過“走出去、引進來”的交流活動打造高水平國際交流平臺,分享中國氫能發展經驗和技術成果,提升中國方案國際影響力。
組長單位負責:
1 充分發揮帶頭作用,牽頭制定本組年度工作計劃,組織各成員單位實施;定期報送本組工作計劃和總結;
2 及時搜集、整理和報送本領域IRENA最新政策、技術、產業、市場等相關成果;
3 指定1名專職人員作為本組聯絡人,負責聯絡組內各成員單位,充分調動各成員單位積極性,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合作過程中的問題;
4 配合合作指導委員會與合作辦公室推進落實有關工作部署,為加強中國—IRENA合作發揮積極作用;
5 不得以專項工作組名義為個人或利益團體謀取私利,不得參與和從事不利于工作組聲譽的活動。
成員單位負責積極履職,主動配合組長單位參與和支持中國—IRENA合作,及時反饋合作進展和需求,配合做好信息傳播、技術研討、聯合研究、活動組織、能力建設等工作,共同推動中國—IRENA合作提質增效。
本次申報范圍為能源領域相關企業、高校、行業協會、研究機構與金融機構。各合作專項工作組設組長單位1個,成員單位數量不限。所有組長單位申請者須提交詳實的工作計劃與資源保障方案。各組長單位將從申請單位中擇優篩選確定,任期為3年(自正式公布之日起計算)。同一法人主體可申報多個工作組的成員單位,但只可申報一個工作組的組長單位。現任組長單位若申請連任,將重點考核其任期內職責履行情況和工作實效。有意向者請于2026年4月24日下班前將申報材料(見附件)電子版(PDF+可編輯格式)發送至國家能源局國際合作司。